如何确定居民区与噪声污染源的距离?
时间:2025-03-01|栏目:杭州西湖区律师|
法律分析: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,是指1982年4月6日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布,1982年8月1日起实施。主要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,并对适用区域的划定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包括以下内容:(1)“特殊住宅区”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,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、夜间35分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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